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34号)的要求,现拨付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项目资金共2,366,791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2817150咨询,特此通知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拨付表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8月19日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