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遂昌县人民政府《遂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遂政办发〔2025〕4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度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进行评价并分类,评价范围包括: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县范围内用地3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入驻星级以上小微园的制造业企业、全县采矿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益性企业不纳入评价范围,共租共用难以分割明确的,以宗地为单位进行评价,投产不满两年的新供地企业不纳入评价范围,参照B类企业管理,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对象进行监督,被评价企业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县经济商务局反馈,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7日,二、联系人:郑肖丽,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古院路1号两山转化发展大厦A幢515)经济运行科,三、联系电话:0578-8529509(550625)附件:1.2024年度遂昌县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2.2024年度遂昌县采矿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遂昌县经济商务局2025年8月18日附件1.doc附件2.docx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