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17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5〕4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结束,若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水利科反映,通讯地址:路桥区农林大楼223室,电话:0576-82439069,2024年度中央资金绩效评价正式文件-路桥区.pdf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