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规模推进楚商回乡和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5〕4号)等相关规定,我县共20名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入户实地核查,19人符合补贴政策,拟补贴资金95000.00元(其中返乡创业对象10人、补贴资金50000.00元;建档立卡脱贫户4人、补贴资金20000.00元;高校毕业生4人,补贴资金20000.00元,就业困难人员1人,补贴资金5000.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3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5283506、5292252,附件:鹤峰县2025年第二批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公示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