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稳岗拓岗,〔责任单位: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六)加大技能人才换产业带就业力度,〔责任单位: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构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七)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八)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责任单位: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三)加大创业平台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四)强化创业资金扶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健全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十五)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六)推进数字赋能就业公共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十七)延伸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