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34号)文件要求,现将河源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法规科)0762-3387313,附件:河源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项目使用明细计划表.xlsx河源市商务局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