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启动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一、组织方式和项目定位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分类组织实施,(一)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二)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二、申报推荐要求(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部级、省级、部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平台基地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二)推荐要求1.实行申报限额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项目可不纳入推荐限额,申报单位未建有纳入“白名单”创新平台基地或未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请按“科技计划-省基础研究计划-2026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路径查看指南,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榜单及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另行发布,请推荐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三)咨询方式1.申报系统咨询:0571-85118011、810514362.业务咨询:(1)综合政策:0571-81051634、87054154、87054743、87054076(项目中心)、0571-87054693、87054037(规划处)(2)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0571-81051490、81051437、87054137(项目中心)、0571-87054004(基础处)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咨询电话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