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后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或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等公共就业服务,咨询电话:0795-4618123业务受理:县就业之家一楼大厅二、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介绍1名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服务机构求职补贴,四、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俗称“两后生”)、贫困家庭子女、城乡贫困劳动力、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的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咨询电话:0795-4508930业务受理:县就业之家四楼培训股(政策暂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止)可识别二维码了解详情,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吸纳1人以上新增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咨询电话:0795-4508930业务受理:县就业之家四楼0795-4508181六、失业保险政策(1)失业保险金申领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2)失业补助金申领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企业或本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咨询电话:0795-4618123业务受理:县就业之家一楼大厅可识别失业保险二维码了解详情,七、个体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凡是在18岁至法定退休年龄范围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和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