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提升我省艺术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工作实际,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请在信封上注明“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ltkjc010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0451-82620522,附件: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8月15日附件: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