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研协同创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共享范围本次开放共享范围为我院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科研设施等国有资产(涉密、专用及特殊用途的除外),主要资源信息详见《宜昌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共享仪器清单》(附件1),二、申请流程由用户向科技管理科(实验室)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包括:1.填写完整的《宜昌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共享申请表》(附件2),4.如通过协同攻关项目进行仪器共享,则需提供详细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书、任务书、合作协议等),三、使用规范共享用户进入实验室前须签订《诚信使用承诺书》(附件3)和进行安全培训,实验室共享仪器设备通过项目协同攻关、成果协同转化等合作方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科研协同创新,2.用户与本院共同投入科研力量、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协同攻关的项目,双方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合作经费、仪器设备共享需求及成果共享方式等各方责权利内容),3.用户独立开展实验、仅利用共享仪器设备完成的项目,附件1:《宜昌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共享仪器清单》附件2:《宜昌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共享申请表》附件3:《诚信使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