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一扶持范围(一)着力推动“上海文创50条”明确支持的相关产业领域在普陀区的发展,(四)配套: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各类文化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二)下列情况不予支持:1.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5.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扶持的,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材料:1.《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新设单位(2025年1月1日后注册)须提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复印件加盖公章,4.其他相关材料:如申报项目涉及的证实性材料、成果或专利证书、合作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公章),6.申报“项目资助”的单位还须提供:(1)申报单位财务履约能力证明,7.申报“奖励”的单位还须提供规定范围内对应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在系统中下载《2025年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其全部附件,搜索“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申报界面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及附件2.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11日(9月11日16:30系统关闭)(二)提交书面材料:1.完成网上申报后,须在系统中下载打印《2025年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其全部附件,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递交,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