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24日佛山市三水区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区旅游民宿发展,其中:区文广旅体局统筹协调民宿发展日常工作,推动制定民宿相关服务标准,指导民宿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民宿相关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民宿经营者依法向区或属地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房屋安全要求、消防安全要求、治安管理要求、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相关佐证材料,民宿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登记事项信息或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镇(街道)民宿登记负责部门应协调区文广旅体局为民宿经营者派发广东省旅游民宿管理系统民宿主账号,并指导民宿经营者登录广东省旅游民宿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系统登记,提交民宿登记事项相关信息和材料,第四章经营规范第十六条民宿经营者应当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第十九条民宿经营者提供的民宿服务信息应当客观、真实,鼓励民宿经营者公开承诺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应当加强对民宿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防范、经营管理等培训,旅游、治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