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省扶贫办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20〕6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12日印发)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经各乡镇摸排核实汇总上报,我县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需补助人员935人,补助标准为1500元/学期/人,共计140.25万元,同时,按省市关于对“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持续排查立行立改的要求,经乡镇排查上报,我县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需漏补2人、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需漏补2人,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需漏补26人共计4.9万元(2020年秋季和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标准为2500元/人/学年)(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