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七台河经济开发区)2.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3.支持发展总部经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7.支持产业链创新示范,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8.支持数字产业集聚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七台河经济开发区)9.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数字经济发展较快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对上争取政府债券支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七台河经济开发区)三、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10.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由市级财政对每个完成数字化改造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11.支持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在省级财政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基础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13.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对新认定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四、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15.支持创新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