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雨露计划的通知》精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对监测对象尚未消除风险的,纳入雨露计划政策补助范围,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除外)按程序消除风险后,从下一学期起停止发放补助,按照省文件要求,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经村级申报,现对丁德静等1052人拟符合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名单、对刘宜凯等57人拟符合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名单和对汪瑶等1人拟符合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限10天,自2022年5月27日到6月5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请于公示期间向洪湖市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地址:洪湖市乡村振兴局(洪湖市洪林华府A座12楼)联系人:张鹏菲19972655957附件:1、洪湖市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认定统计表2、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第二批)认定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