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汇总表“学科类别”栏内标注明确,二、项目申报本项目为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研究专项,项目由依托单位申报,2.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具备文化和旅游相关研究背景的人共同组成,4.申报人已承担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在研的,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二)申报资料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字数不超过5000字,三、项目立项本项目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二)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成果评审,(二)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需要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