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彭政规发〔2025〕5号)文件,经彭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拟对2024年首次认定的宁夏鑫美隆轻纺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宁夏煌甫谧艾益康产业有限公司等4家自治区雏鹰企业,彭阳县壹珍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家自治区瞪羚企业予以兑现奖励,拟兑现奖补资金115万元(同一企业实现梯次晋级的,只奖励差额部分,先获得高梯次认定之后再获得低梯次认定的,不再奖励),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8月22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反映,联系电话:0954-7012537联系邮箱:pyktb@163.com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附件:2024年彭阳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认定奖补统计表彭阳县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