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后评估意见的函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评审中心,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澄迈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发改委和财政预算(投资)评审中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全面调研了解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情况,研究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海南省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琼府办函〔2024〕168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对2010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8号,见附件1)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研究编写了后评估调查问卷(见附件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调查问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和电话:张宇65346900电子邮箱:jgxxk_dez@hainan.gov.cn,附件:1.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后评估调查问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8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后评估调查问卷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