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3〕17号)、《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90号)、《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4〕1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有关县(市、区)属地政府核验,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并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行文推荐,市商务局复审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永定区下洋镇农贸市场等4家企业通过2024年省级商贸救灾项目补助认定,给予企业受灾损失或灾后重建金额不超过50%的补助资金,合计130.5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8月12日,公示期为二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97-2600190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7-3383151,附件:2024年省级商贸救灾补助专项资金(第五批)项目情况一览表龙岩市商务局2025年8月11日附件2024年省级商贸救灾补助专项资金(第五批)项目情况一览表序号县别企业名称补助金额(万元)1永定永定区下洋镇农贸市场25.62上杭县上杭县杭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1.83上杭县上杭县祥春槐猪有限公司21.14上杭县上杭县家园农场42.1合计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