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大供应链主体培育力度,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明确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预〔2025〕17号)以及《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筛选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子基金白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商务〔2025〕211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供应链协作基金2025年度第一批商贸企业子基金白名单(商贸核心企业)的筛选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一、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或年度零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批发零售业企业、国家省市评选认定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企业(批发零售类),共有756家企业符合条件,二、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性的批发零售业企业,共有19家企业符合条件,以上合计共775家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自本名单公布之日起,此前发布的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子基金白名单(商贸核心企业)自然失效,附件: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2025年度第一批商贸企业子基金白名单(商贸核心企业)厦门市商务局2025年8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2025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