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5〕30号)文件精神,海陵区发布了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申报对象海陵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并获得“一码通”赋码的家庭农场,二、支持方向支持家庭农场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从事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支持力度,鼓励家庭农场通过购买硬件设备、软件服务方式,三、补助标准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家庭农场项目总投入的50%,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拨付,四、申报程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申报家庭农场向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指导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经镇(街道)初审同意后,将《项目推荐书》(详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8月15日,五、联系方式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