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5〕31号)文件精神,海陵区发布了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水产良种保种及亲本更新)项目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支持主体:水产苗种生产、繁育单位,优先支持已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储备并通过省级审核的具备水产苗种生产、繁育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苗种生产许可证,三、补助标准:以品种为单位,财政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拨付,四、项目申报相关要求:申报的项目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持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苗种生产单位须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由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指导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经镇(街道)初审同意后,将《项目推荐书》(详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水产良种保种及亲本更新)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8月5日,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省以上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推荐书.docx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