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惠农补贴发放流程的实施细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发放工作,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乡(镇)相关站所涉农资金发放监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惠农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抽查比例不低于30%,如出现上报补贴信息与核实不符,村级负责对粮食作物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审查,县财政局结合省里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和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拟补贴面积,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出拨付补贴资金的申请,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拨付补贴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最终公示的补贴面积,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规范惠农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惠农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