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港航管理局玉环港航分局:你局《关于要求调整浙玉客21号船玉环分水山至海山旅客运输票价的请示》(玉港航〔2006〕52号)悉,近几年,由于油价、船员工资等不断上涨,致使“浙玉客21号”轮营运成本增加,经营困难,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浙江省定价目录〉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浙价法〔2003〕75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浙玉客21号”轮营运分水山至海山航线的客票价格由原来的每人次6元调整为每人次7元,以上标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县发展计划局、交通局《关于核定“浙玉客21号”轮分水山至海山客票价格的批复》(玉计价〔2003〕221号)同时废止,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府办,芦浦镇,海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