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开展为本辖区商事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数字证书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的征集工作,以及因持有电子印章到期而续期领用的商事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电子印章数字证书服务,二、技术要求(一)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接口应符合GM/T0019—2012《通用密码服务接口规范》、GM/T0020—2012《证书应用综合服务接口规范》等密码行业标准的要求,(二)服务商的数字证书应符合国家规范,(六)服务商应符合《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二)验证服务1.服务商应对经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文件提供有效性验证,2.服务商应提供验证接口可对经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文件进行相关验证,3.如用户因经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文件而发生纠纷,服务商需要根据申请出具书面数字证书签名验证报告,(三)服务退出1.一年内有3次或以上由于自身证书系统原因导致数字证书服务中断,其名下管理的电子印章数字证书应由包括投标人在内的其他服务商一起,四、服务价格服务费用为8元/年/户(一户商事主体一套四枚电子印章数字证书一年服务费用总和的价格),(三)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发放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和《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二)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复印件(盖章),八、申请材料提交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将纸质申请材料在征集时间内(2025年8月12日至8月19日)递交至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