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相关项目单位: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防治,省级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11.85万元,其中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11.85万元,我县印发了根据《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4〕106号)、《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目标的通知》(德农〔2024〕183号)文件,组织你们申报、实施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现根据你们实施情况及验收结果,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相关乡镇将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和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附件:1.德化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分配表2.德化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明细表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财政局2025年7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