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现将新修订的《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第三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由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第五条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第八条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包括《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第四章管理和服务第十三条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第十四条接受复核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级认定,四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级认定,第十七条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撤销和调整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公布,第十八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