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产业带动作用产业项目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重大产业带动作用产业项目的认定标准(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三亚市重大产业带动作用产业项目的认定标准(试行)为保障具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一、具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同时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三亚市重大产业带动作用产业项目控制性指标,(三)市政府审定的其他重大产业项目,可以按不低于对应产业类别中最低标准的70%确定控制性指标,可以按不低于对应产业类别中最低标准的70%确定控制性指标,可以不设定具体总投资的控制性指标,原则上按不低于对应产业类别中最低标准的70%确定控制性指标,每种土地用途的控制性指标不得低于国家、省、市、园区等的相关要求,(一)总投资指标:含土地出让价款等的所有投资总额,(二)投资强度指标:是指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六、控制性指标作为认定重大产业带动作用产业项目的基础条件,附件1.三亚市重大产业带动作用产业项目控制性指标附件2.产业分类和范围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