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商务厅《关于支持城市发展首发经济的若干措施》(吉商运〔2025〕7号)和《关于做好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商运〔2025〕15号)要求,现开展长春市朝阳区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支持方向、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详见《2025年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二、支持方式及时限根据《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申报程序(一)申报:申报主体于2025年8月22日之前将材料电子版交至所属街道,并于2025年9月1日前向朝阳区商务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二)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即收即办”原则对申请材料开展初审,申请主体须在商务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将申请材料于9月3日前报长春市商务局复审,市商务局将复审通过项目提交至省商务厅,(四)终审(集中评审):省商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五)公示:省商务厅通过门户网站对拟补贴项目进行公示,由异议提出者向省商务厅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商务厅向省财政厅提报资金分配方案并完成项目入库,四、政策咨询热线朝阳区商务局:85109307附件:《2025年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长春市朝阳区商务局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