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条件全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岗位),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3.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但不得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二、见习人员申请条件1.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三、征集时间2025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四、见习期限及政策支持见习期限3—6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同时在“河南就业”平台进行注册申报,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