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农字〔2025〕37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具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资质和能力的机构自主申报,二、申报条件(一)培训机构的申报条件1.教育资质良好,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对报名参选的机构资质进行审定,由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协议,四、提供材料培训机构申报时需提交全面真实并加盖培训机构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2025年靖安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4.培训管理制度文本,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5.近三年承担县级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6.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培训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2.报名地点:靖安县农业农村局402,附件:2025年靖安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靖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8日附件1:2025年靖安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培训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类别可培训人数培训经验(文字说明近年承担培训任务情况、优势、经验、思路等)师资情况(文字说明专兼职教师人数、职称、年龄、来源等)教学场所(文字说明办公教学场地面积、最大容纳人数等)设施设备(文字说明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实训基地(文字说明基地名称、地点、类型及面积等)保障条件(文字说明食宿规模、生活用品、交通情况、安全保障等)教学管理(文字说明有关管理规定)后续服务(文字说明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典型案例)培训报道文字说明新闻发布的题目、时间、机构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附后并装订成册)分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申报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