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24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由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提出《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技术规范》和《石油产品生产企业碳足迹评价通则》,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填写附件《征求意见表》(附件3)中,并于2025年9月8日前以Emai1的形式反馈联系人,联系人:王硕024—23885271邮箱:sekiwangedward@163.com附件:1.《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技术规范》有关材料2.《石油产品生产企业碳足迹评价通则》有关材料3.《征求意见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