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3376114、3376015,序号姓名出生年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邓勇197507六鉴定〔2025〕0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戴卫华197609六鉴定〔2024〕03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舒仁富197510六鉴定〔2025〕0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陆小军196902六鉴定〔2025〕04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张志宏197705六鉴定〔2025〕0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6卢兴林196902六鉴定〔2025〕02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7吴允友196812六鉴定〔2025〕03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8周其宏197404六鉴定〔2025〕04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9杨正三197006六鉴定〔2025〕0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0张富德197205六鉴定〔2025〕0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1许庶197302六鉴定〔2025〕0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2余海亮197110六鉴定〔2025〕04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3王通197703六鉴定〔2025〕02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王德彬196807六鉴定〔2025〕05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5栾某霞198503六鉴定〔2025〕04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签:社会保障与福利其他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