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影视制作单位:为做好北京市2023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项目(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范围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所生产、拍摄、制作的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应符合以下题材: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历史和丰功伟绩,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须为在北京市内注册登记,(二)申报企业对所申报影视项目依法享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四)申报项目须为在北京市立项备案的项目,三、申报材料(一)《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三)项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及项目情况简介,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文件复印件等,四、申报要求(一)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地区多头申报,以往年度专项资金已支持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二)申报材料文件请加盖公章,(三)相关申报材料,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dianshiju402@163.com2.纪录片项目联系人:徐老师,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xgc2012@126.com3.动画片项目联系人: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