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7月21日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大荣新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万缘街道办事处万缘社区六组、万和村二组,荣山镇高坑村一、二组、张坝社区一、二、三、四组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因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大荣新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需要,三、征收主体征收主体: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征收部门: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征收实施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万缘街道办事处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四、征地拆迁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七)《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府规〔2023〕2号),(十)《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广府函〔2024〕46号),五、征收补偿标准、奖励政策、临时过渡和补偿对象(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其中:1.万缘街道办事处万缘社区六组集体土地补偿费7.1562万元,2.万缘街道办事处万和村二组集体土地补偿费1.4149万元,3.龙潭乡凤凰村四组集体土地补偿费1.5289万元,4.荣山镇高坑村一组集体土地补偿费5.5392万元,5.荣山镇高坑村二组集体土地补偿费18.2882万元,6.荣山镇张坝社区一组集体土地补偿费2.0624万元,7.荣山镇张坝社区二组集体土地补偿费5.3510万元,8.荣山镇张坝社区三组集体土地补偿费5.7876万元,9.荣山镇张坝社区四组集体土地补偿费25.71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