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3.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4.申请条件(1)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指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按照规定经人社部门已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人员,在我市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入乡创业人员是指去往非本人原籍县域的“乡”创办各类经营实体的人员,(3)返乡人员需提供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前在外地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的相关证明之一(如:返乡前就业地参保凭证或就业单位发放的6个月及以上工资流水、营业执照、劳动合同、退伍证、毕业证等),6.办理流程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