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办法》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第27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8月6日深圳市龙岗区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并在市级及以上群众文艺赛事评选中获得重要奖项的文艺作品给予资金奖励,第三条龙岗区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奖励的经费由区财政统一安排,第五条奖励范围(一)本办法所奖励的群众文艺赛事类型包括:1.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常设的国家级群众文艺创作比赛或评奖,第二档次奖项奖励8万元,第三档次奖项奖励5万元,第三档次奖项奖励2万元,第一档次奖项奖励3万元,第二档次奖项奖励1万元,第三档次奖项奖励0.5万元,第二档次奖项奖励1万元,第三档次奖项奖励0.5万元,第一档次奖项奖励2万元,由龙岗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上一年度群众文艺精品奖励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