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 | 2025-07-18
二、制定与调整(四)市级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并动态调整,(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整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一张图”系统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交专项规划新增申请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目录清单,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一张图”系统提交专项规划修改申请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调整目录清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国土空间底图、自然资源底数等数据底板,组织编制单位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组织编制单位应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组织编制单位应通过“一张图”系统提交符合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的规划成果、审查意见等材料,审查意见应在专项规划编制成果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组织编制单位应在30日内通过“一张图”系统完成专项规划电子成果汇交工作。

更多精选

  • 2025-07-10 00:00:00
  • 2025-06-23 00:00:00
  • 2025-06-20 00:00:00
  • 2025-06-10 00:00:00
  • 2025-05-28 00:00:00
  • 2025-05-27 00:00:00
  • 2025-02-20
  • 2025-03-02
  • 2025-05-14
  • 2025-05-29
  • 2025-07-04
  • 2025-07-24
  • 2025-07-31
  • 2025-08-01
  • 2025-08-04
  • 2025-08-04
  • 2025-08-04
  • 2025-08-04
  • 2025-08-04
  • 2025-08-04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