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计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已于2023年政策到期,为持续引导鼓励工业企业上规入库,现对2024年(含)后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政策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及标准1.2023年及以前年度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第二年或第三年连续奖励,继续执行《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政策,2.2024年(含)后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2024年-2026年上规入库)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支出,二、奖励政策时限政策有效期3年,2024年-2026年首次上规入库企业按新政策奖励,三、奖励企业要求1.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2.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不超过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获奖单位不属于《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的受限范围,4.以往年度未享受过我市工业上规入库奖励政策,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统计局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