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等文件要求,对金华市本级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资金使用,一、资金来源及规模根据《关于通报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和做好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财审〔2024〕27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文件精神,下达市本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专项资金56万元,支持项目及方式(一)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诊断咨询服务38万元,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基本盘,确定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企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3家专业服务机构,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核心竞争力提升诊断咨询,(二)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辅导资金10万,确定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开展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复审企业、重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专项辅导,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服务培训活动资金8万元,举行全市“一月一链”投融资服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电话:0579-82495089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