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黑龙江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现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工作,二、资格条件(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行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四)申报主体应具备本地化运营服务能力,非在牡丹江市注册单位需提供本地服务团队、与牡丹江市单位的协议或其他能证明申报主体具有本地服务能力和基础的相关材料,(七)申报主体应同意以优惠价格(低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九)已被列入牡丹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的无须再次申报,填写《牡丹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附件),电子文档命名为“企业全称-牡丹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市工信局组织对服务商提交的申报材料、信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初审,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遴选的数字化服务商单位,确定为牡丹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纳入牡丹江市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名录的企业进行宣传发布,动态更新经营数据、相关产品、服务案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