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级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54号)要求,现明确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和相关单位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本通知明确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扣除已下达数后即为此次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区县对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二、请各区县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市级及本地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和市级下达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牵头另行下达,可将中央补助资金继续用于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前各地围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的相关项目,四、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单位、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5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2.部门绩效目标表3.区域绩效目标表4.绩效目标部分指标值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委员会2025年7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2025重大公卫资金分配(发文).xlsx202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部门绩效目标表.xlsx202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区县绩效目标表.xlsx文件下载:渝财社〔2025〕5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