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42号)文件,我县2025年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分配工作已完成,本次共分配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76万元,参与建设单位4个(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止,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3411附件:1.永春县2025年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任务一览表2.永春县2025年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绩效表永春县林业局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