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为规范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7月8日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工作,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活动,第四条本细则所指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中的固体废物,第五条本细则所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八条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是指依据《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第三方机构,第十五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自主选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名单中的评价机构,第十六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应向评价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四)企业物质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满足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要求,第十九条评价机构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向企业出具评价报告(《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大纲见附件2),作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评价结果,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其网站上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企业名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种类与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名称、评价机构名称等,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第二十三条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附件:1.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企业基本情况表2.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大纲3.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季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