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嘉医保〔2021〕62号)文件要求,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联合审查、现场综合评估等程序,拟新增3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平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规定进行服务协议签订,联系电话:0573-85631779附件: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平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8月4日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序号申请单位名称申请机构类型营业场所具体地址1嘉兴市港区美伢依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医疗机构浙江省嘉兴市港区建港路541号一楼、二楼2杭州口腔医院集团平湖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机构平湖市当湖街道广玉楼1幢301室、401室3平湖市福兴大药房(个人独资)零售药店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67号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