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东营市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要求,市科技局按程序择优批准第二批参加优化重组的52家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开展筹建工作,一、强化重点实验室制度建设,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指导市重点实验室对照建设标准要求,赋予科研组织、资源配置、团队建设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二、推动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指导市重点实验室强化战略定位,按照建设方案提出的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三、做好实验室建设运行保障,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保障高质量开展科研任务,请主管部门组织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按要求填报建设任务书(附件2),市重点实验室筹建期为三年,筹建期间可以“东营市xxx重点实验室(筹)”名义开展工作,附件:1.东营市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第二批)筹建名单.docx2.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docx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