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5〕34号)文件精神,我市进一步完善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库,对新增项目开展了验收工作,经区级初验、市级验收,拟向湾沚区2个项目承办单位兑付奖补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或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反映电话:3833262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反映电话:3991672附件:芜湖市湾沚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二批)拟奖补资金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