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阳泉市郊区2025年度体制内人才回流工作,一、实施对象回流对象为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干部,回流人员统筹安排至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6、《阳泉市郊区体制内回流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及承诺书(见附件2),(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回流工作的全过程,(三)组织考察区委人才办统筹用人单位安排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复核报名资格、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取消回流资格,(五)公示在适当范围内对拟回流人员进行公示,五、其它(一)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二)考察工作将贯穿回流工作全过程,可以取消该考察人选回流资格,咨询电话:0353—5672919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阳泉市郊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