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深化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2025年7月25日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深化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意见,深化浦东新区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根据《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支持对象本实施细则所支持的对象为航运产业功能和效益发生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和机构,二、支持方向(一)支持交通运输业提质升级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做大规模,给予一定奖励,(二)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支持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科技等高端航运服务企业提升功能,经评审,给予一定奖励,(三)支持航运转型发展支持航运企业进行船舶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经评审,(四)经市、区政府同意的其它航运中心建设事项三、申报程序(一)区商务委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定期发布资金申报指南,(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细则及当年度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请,2025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的专项资金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