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规发〔2025〕1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闵行区以“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为引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在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评估的基础上,区政府决定,对《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以“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为引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24〕2号)予以废止,特此通知,2025年7月29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29日印发。